心理冲突引起的焦虑是基础,症状是表现,这种表现的意义有两层: 一是焦虑情绪的表现形式,由轻至重有:心情急躁、容易疲劳、疑心自己有某种病症、强烈地害怕某类人或事、不能进行正常生活等,早年称为“神经衰弱”或“神经官能症”; 二是缓解焦虑的方法,最初多为无意识产生,比如不由自主地洗手、收集、思考、数数……然后发展成明知无意义或无效果也不能停止。 强迫症状(反复地仪式性动作)作为一种表达和缓解焦虑的方式,广泛存在于有焦虑情绪的人群中,焦虑不解除症状也不可能彻底消失。 而这种“莫名其妙”的、非常痛苦的症状会使人产生强烈的求治愿望并付诸行动,所以以强迫症状求医的人在所有求医的神经症患者中占有压倒性的比例,这样,医学界对强迫症状的研究自然比较多。
在我们生活发现会的活动中,也经常出现“什么病(哪种神经症)最痛苦”的争论。 在我说出结果前,必须对成员加以分析。生活发现会中,“强迫症”占绝大多数。因为强迫症状相对于其他症状具有“易表达性”和“可表达性”,所以,强迫症无论从确诊还是就医的角度讲,都是大多数。换句话说,其它类型的神经症有些还被人们当做“坏习惯”来看待,而不来就医,也就无法确诊和治疗。 少数的几位“抑郁症”“焦虑症”“恐怖症”等,还是病得比较轻的(重症患者“出门”已经很困难了),他们无法言说、难以描述的痛苦实在不能抵御“强迫症”的反复申辩。于是,这绝大多数的强迫症以绝对的优势相信“强迫性最痛苦、最难治”。 但每次“失败”,都会有一两位心有不甘的“另类神经症”患者问我们:到底什么病最痛苦?最难治? 我的回答是:自己的病最痛苦,最难治。 因为“痛苦”是一种感觉,根据每个人敏感度和耐受力的不同,其强弱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 神经症患者最大的问题在于对自己的不接纳。这种轻则产生自卑、重则影响生存价值的“不接纳”,使他们把“尊重”当成精神的食粮,陷入寻求“接纳”的泥潭。强烈饥饿造成排他性,使他们不关心他人的状况,而对他人的无视又导致了他人的不尊重,感受到他人轻视又加倍需要“尊重”……身陷如此怪圈,该有多痛苦?!我又怎么忍心用所谓的道理去剥夺他们“痛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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